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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智代言惹官司 被索要800万元巨额赔偿

2008/04/17 13:57:21 来源: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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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智被告了?据国内某媒体报道称,因为对郑智所代言的品牌有争议,两家著名的运动品牌公司耐克和阿迪达斯目前走到了法庭上,而郑智作为关键人物也成为被告,目前本案正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方耐克公司索赔人民币800万元,据了解法庭将将择期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原告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和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称,2003年7月1日耐克为提高品牌在中国地区的市场占有知名度,与郑智签下了《足球运动员合同》等“赞助合同”,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合同要求郑智除中国国家队的活动外,在参加运动或与运动相关的活动时,不得穿着或使用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也不能为其他同类厂商代言。

但是问题就出现在了“不得穿着或使用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上,据耐克公司表示,在合同有效期间,郑智采取了“持续”、“明显”的侵权行为。2004年8月,郑智突然提出修改合同条款,要求增加报酬,遭到耐克公司的拒绝。2005年3月9日,郑智随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赴日本参加亚洲足球俱乐部冠军联赛,郑智在比赛中公开穿着阿迪达斯品牌的球鞋参赛。比赛结束后不久,郑智向耐克公司发出终止“赞助合同”的书面函。此后,郑智多次穿着阿迪达斯品牌服饰公开活动。而到了2006年5月16日,阿迪达斯公司却在一份声明中公开宣称,郑智已经是其签约球员。随着郑智在查尔顿逐渐确立核心地位,人气也逐渐飙升,郑智为阿迪代言的广告可谓是铺天盖地。

原告公司表示,郑智和阿迪公司、以及山东鲁能俱乐部的做法严重侵犯了耐克公司的经济利益,所以提出了法院判被告停止侵权的请求,并且让被告赔付80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

郑智远在英国没有出席,而他的代理律师表示因为耐克方面多次拖延支付报酬,郑智根据与耐克之间的赞助协议,所以才向耐克发出终止函,并提出了解约的要求。而另一名被告阿迪达斯公司表示,郑智是向耐克公司发出终止函后,才与阿迪达斯签约,因此公司并没有侵权。据了解该法院将继续审理此案,并将择期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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